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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四月入公司,然后10月25日以人事变动为由让我主动辞退,是经理单独谈话

我2017年四月入公司,然后10月25日以人事变动为由让我主动辞退,是经理单独谈话 我2017年四月入公司,然后10月25日以人事变动为由让我主动辞退,是经理单独谈话。目前经理让我两天做出回复 ,有什么找他或新老板谈,我目前不想辞职。此前五月另一位经理把我叫到项目上工作,要求我在现工作辞职到项目上的公司入职,我最终没答应,现在新老板入职,新老板在项目上的公司有股份,当时可能是新老板就想让我去那个公司,没随他意。不想辞职的原因是包住,上班方便以及在附近办了健身卡,至少今年不想辞职,目前在公司会被不吩咐事做,公司另一位跟我同样活路的同事说明年他会辞职,我想如果他辞职可能也有我的工作位置。这个月要搬新宿舍,如果可能的话,第一个,是否可以继续工作或可以再转到项目上工作(到项目上我不太愿意)?第二个,被辞职能得到多少工资补偿?第三,是否拒不主动辞职,第四,是否可以商谈保持一定住宿时间找新的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9-10-2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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