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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偷窃公司材料反而被员工诬告

员工偷窃公司材料反而被员工诬告 律师你好:
    我们单位是从事建筑安装的,招了一些农民工,2012年5月中旬有一名员工离职,当时是他自己不干了.在2012.3月公司安排他负责外省工地事务,在7月份我们甲方问我们要剩余材料价值8千元,老板问那员工,那人谎称在工地上,后来我们得知被他偷偷卖掉了,钱没有交回给公司,可能是怕事情暴露,所以在2012年5月不干了。公司要求他将偷卖的材料退还或者补回给甲方,并且他以公司名义问甲方要了6千元费用,公司要求还给公司,但是他不干,他在工地负责时,公司给他个人账户上打了4万元费用,他也没有报销。因为是熟人,他也没有说不来上班,后来公司知道他偷卖材料一事后,他就不露面了,公司还剩了一月工资未结算。后来公司要求结算工资,前提是公司要求他把偷卖的材料补给甲方,收取甲方的费用上缴公司,他不答应,2013年2月,该人反而去劳动局告公司,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该怎么应对?他自己也是承认偷卖了材料,说材料纸卖了600元,公司有电话录音,也有人作证,那4万元打入他私人账户的钱公司怎么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mm7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3-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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