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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再购房算第二套房吗?

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再购房算第二套房吗? 男女双方在2010年5月贷款购房,登记为双方名字,女方为男方贷款担保人。(当时使用的是女方购房补贴)2010年6月双方办理结婚证,后因男方盗取转卖女方婚前个人财产逃跑,两人于2011年元月协议离婚,女方放弃该套房屋的权利与义务,但男方一直未结清银行贷款,因此一直未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现双方协议男方支付银行贷款后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再购房的话,算第二套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玖玖110(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3-1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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