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归男方,女方原有一套房,再购房的时候受到限制
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归男方,女方原有一套房,再购房的时候受到限制 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名下有一套房,今年再想买第二套的时候查档证明只有一套房,但在银行贷款申请已批万事具备的时候售楼部通知不能购买,原因是发现女方在经济适用房上有房子,过后女方曾和男方同去析产,到最后一步却被告知要求男方还完所有的贷款才能把女方除名。请问女方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n4sx(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10-16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