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我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

我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 老公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就房产分割,我有如下疑问:
结婚前,公公婆婆(老公父母)的老房拆迁,安置两套新房(一套房屋名字是婆婆的,另一套是老公的名字),当时与拆迁公司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随后,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后,两套新房的产权证分别发到婆婆和老公的个人手中,正式产权证发证日期是在我们结婚之后。发证时,我替老公交纳了房屋补差金上万元,但因当时双方感情尚好,所有我没有要求老公写下任何借钱等相关字据。结婚5年后,公婆相继去世。老公一直没有办理相应的有关房屋的财产继承手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1. 我可以与老公分割这套老公名下的房产吗? 2. 公婆去世之后留下的房产我可以要求分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切平安(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09 20:03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