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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购买商品提供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问题?

购买商品提供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问题? 我属于四川省内户籍,目前在成都郫县购买一套商品房,采取的商业贷款,目前已经签定合同,并在1月31日向提交了贷款材料,3月5日接到银行打来电话说我还需要补办1年的当地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这一条当在成都五城区内要求提供),说是3月才出台的新政策,郊县也要提供,当时购房时楼盘也没提到这一点,我现在的社保也没交满1年(户籍城市有4年的社保),这个属于谁的责任?我必须补办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吗?可以解除合同吗?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ty(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3-06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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