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用人单位是企业,将其员工分别缴纳机关事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用人单位是企业,将其员工分别缴纳机关事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用人单位是企业,将其员工分别缴纳机关事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使同岗位的员工养老金维费基数每月相差1000元之巨,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及法规,行政机关不依法纠正,我为维权,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但原判决依维持企业职工在机关事业保险的非法状态,纵容人社局行政不作为,判决有法不依,现本人想向最高检察院申请抗诉。寻求正义行律为我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9-09-13 14:4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