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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严重不合理

工伤待遇严重不合理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1989年发生的工伤,当时22岁,现在46岁,1996年办理的工伤退休手续,高位瘫痪,所有手续齐全,二级工伤,现在社保开资,按照国务院令586号文件,第五章,第35条【二】的规定,现在应不应该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待遇?拜托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国企老工伤(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3-03-0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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