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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对象,因为不熟悉,以朋友身份相处,期间对方给我买了各种礼物若干

相亲对象,因为不熟悉,以朋友身份相处,期间对方给我买了各种礼物若干 相亲对象,因为不熟悉,以朋友身份相处,期间对方给我买了各种礼物若干,我生病带我去看一回病,过年过节给过我红包,所有东西都不是我主动要的,都是对方自愿给的,不要都不行的那种,因着想往下发展,就收了,结果后来没成,对方让把看病钱,贵重礼物钱还他,我还了后,又让还红包钱,我也还了,如果对方再要别的钱,我不想再给了,是不是可以去法院告他敲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ཉི独坐幽篁里ཉྀ༻(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9-09-0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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