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老家宅基地拆迁,亲戚纠纷,宅基地在爷爷在世时就有过分家,但是分家这个事没有书面证明

老家宅基地拆迁,亲戚纠纷,宅基地在爷爷在世时就有过分家,但是分家这个事没有书面证明 老家宅基地拆迁,亲戚纠纷,宅基地在爷爷在世时就有过分家,但是分家这个事没有书面证明,在跟政府将拆迁款谈妥之后,由于房子只能有一个房屋所有人,当初跟大叔商量时大叔表示等钱款单位之后再分给我家,但是钱款到位之后大叔一家不承认这个房子是有我家一部分的,拒付我家应得的那一部分,现在大叔一家以这个房屋所有人是我大叔,有证明材料拒付
 现在奶奶还在世,我家想通过奶奶的名义将大叔起诉,要求回收这个房屋所有权,并且将当时分家的情况书面写出,由大队队长,二叔,大姑,幺姑,奶奶签字证明当时的分家情况。请问陈律师我方胜诉的概率大不大,烦请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意(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9-09-04 13: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