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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4.10从二房东手中租了一套房子,租金1600每月,到明年4

本人于今年4.10从二房东手中租了一套房子,租金1600每月,到明年4 本人于今年4.10从二房东手中租了一套房子,租金1600每月,到明年4.10他提供了业主的委托书,是2.25签的,写的是全权委托二房东处理租赁事宜。当时因为他的家具家电比较破烂,我和他口头协商说我把新家具家电搬过来,一年以后我不租了我就留下这些家具家电。  8.25业主找上门来说二房东没有按时交房租,要收房,并提供了他和二房东之间的租房合同,是2000每月,从今年2.25到明年2.25,但是有三个月空置期不收房租。  我联系二房东,他说他的公司不做这个业务了,让我和业主直接协商,要么搬走要么按照业主的租金要求继续住,二房东拒绝当面协商,直接说没办法管这个事了。我的租金已经交到二房东那里到10.10,业主的意思是我住到10.10,要么涨价要么搬走,家具家电不许带走,或者让我把他的破烂家具家电复原。  这个事可以报警吗?业主有权让我搬走吗?二房东属于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9-09-0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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