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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位为会计,于19年8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已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表
本人职位为会计,于19年8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已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表 本人职位为会计,于19年8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已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表,正常我于19年9月7号就能离开吗?期间主管批准日期是19年9月27日,我是必须安主管批批准日期才能离开吗?而且这期间公司一直没找到人给我交接我是不是不能离开?会计法说要交接才可以的 我应该怎么安排才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ng Z!。(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9-09-02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