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否违约?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否违约? 本人于2009年9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一条款“第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当时交付楼的日期是2011年6月30日,但办理权属登记是2011年12月份,请问该开发商是否属于违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wh82……(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3-03-05 15: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