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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人殴打

被人殴打 2013年2月9日,我母亲被邻居殴打,造成头部、腰部多处瘀伤,致使精神病复发。当地派出所立案,截止至13年3月5日仍未解决。当时在场的周围邻居因不敢得罪打我母亲的人,不敢出来作证。我把我和周围邻居谈话讲的殴打事件的经过,偷偷的录了音,录音反映了殴打经过。
    我想请问:1、这个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2、我们要求派出所做伤情鉴定,但是派出所一直未做,这个合适吗?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shu……(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3-03-0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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