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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遭多人殴打,中途拿刀自卫,但未伤人

遭多人殴打,中途拿刀自卫,但未伤人 因口角争斗,导致对方叫上5-7人群殴一人,中途被打者回家拿刀,意为吓唬对方,将其瞎跑,未伤人。不知道这样的拿刀方式是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需要付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eatx……(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3-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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