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房东欺诈房客钱财
房东欺诈房客钱财 租房期已满,由于未到结算水电费时期,房东根据电表自行结算。两个月用了一千多度电,谷,峰原本是每度0.3元和0.5元。由于去年七月开始电信局实行了阶梯电价,超出的电量是按0.8元收费。房东说他不会计算电费价格,怕自己有损失,于是让我把所有的电费都按每度0.8元结算。我总共付电费八百多元。房东说到下个月电费清单出来之后,如果多收的部分会退还给我们,并且立下收费字据。结果到了下个月,房东以各种借口不让我看电费的收费单,并直接说多出的部分不可能退还给我们。在此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此事该如何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娇爱磊磊(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3-03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