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工作六年未签合同,之前说好的,3000底薪另加一个点提成,一个月如果不到5千
工作六年未签合同,之前说好的,3000底薪另加一个点提成,一个月如果不到5千 工作六年未签合同,之前说好的,3000底薪另加一个点提成,一个月如果不到5千,按5千算,未交任何保险。现在说效益不好,不能这样算,且到发工资时,拖欠发工资,让我们打收条,写上工资2020+社保735+加班补貼720+高温补350+意外补120+电话补50+业务提1055,共5千,再签字,给现金发放,这样合法吗?我能签字拿工资吗?如果这样,我不干了,能得到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_^有舍才有得^_^(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9-08-17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