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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您好。我们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工作地为北京,现在公司变相裁员,

您好。我们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工作地为北京,现在公司变相裁员, 您好。我们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工作地为北京,现在公司变相裁员,只赔偿一月工资让我们签离职合同(我们均已工作三四年),且表明个人原因离职,如果不同意就让我们去合肥任职,我们也在通知邮件中回复不同意去合肥工作。但他们通知中说明如不按规定时间报道就算旷工,且北京职场封闭无法进入,如果旷工五天就与我们解除劳务合同。明天就是公司规定的去合肥报道时间,请问我们是否还需要去北京公司报道,如果不去是否属于旷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m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9-08-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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