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请问村民茆某如何处理?
请问村民茆某如何处理? 7月6日清晨7时许,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双凤村岗子头村民组50余人到某卫生院聚集,正在拆医院的围墙。
接警后,某派出所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在制止情绪激动的群众拆剩余围墙的同时,积极展开调查工作,同时将向某办事处领导汇报。经调查:上世纪80年代初,在原某公社的协调下,双凤村岗子头生产队将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的2.5亩土地无偿给某信用社使用,某信用社在该土地上兴建了若干办公用房。90年代末期,某信用社迁址,在原某乡政府的协调下,该土地及办公用房由某卫生院使用。2010年4月份,某卫生院在没有经过某办事处、双凤村及岗子头村民组的同意下,以1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及办公用房私下卖给双凤村茆村组村民茆某。岗子头村民组村民认为:该土地的所有权是村民组集体所有,以前做为公益用地无偿借给某信用社、卫生院使用,但现在既然不使用了就应当归还村民组,不应当出卖,如果办事处解决不好,将拆除房屋,收回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20989……(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0-07-0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