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请问如何处理这些经济纠纷?
请问如何处理这些经济纠纷? 2004年我和几个朋友在外地合伙成立一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总股本五十七万元,我投入八万五千元钱,占公司百分之十四的股份。该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简称为A)一直经营该公司,因前期我们投入有限,加上资金周转及管理不当,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已经亏损两百多万元。到目前为止,其它朋友基本都把股份退出了,A说是他借钱买了这些股份,他一共有四十一万五千的股本。
2007年元月,A说公司要跟一台湾老板合作,把公司搞大,多次要求我老公(简称B)去帮忙,B于8月份辞掉武汉的工作,9月份去当地上班。2008年8月,B因一些复杂原因离开鄂州。在鄂州一年的时间里,B仅领取16972元钱的工资。而且在2008年3月份,因公司经营困难,加上当时出纳突然辞职,B把自己的工资和在公司借支的一万元钱全部用于垫付在公司的经营当中(有两万五的发票为证)。另外,在B工作期间,有一笔五万元钱用于买了生产原材料,但实际经手人已经离开公司,缺少必要的借支单和发票,但我已经在公司的会计凭证中根据原材料的投入和产出,完全可推算出此笔款项。
2010年元月10日,我要求退股,将股份转给A,A当时已经同意,只是没有跟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给我立了字据“2010.元.28付两万元整,春节前将全部余款付清。”
在我的要求下,让A按每月三千的工资给B结算,当天A给B补做了一张08年4月至7月的工资表,上面有A的签字“同意发放计币一万二”。
2010年元月29日,我找到A,让他补发B在07年9月至12月份的工资,一共7028元钱,可是到2月4号A都没付这个钱,工资表也在出纳那,我就让A给我打了一份欠条,上面还写着“工资表在财务,2月5号付清”。2月5号,我把出纳堵在了银行里,A才迫不得已让她付了我两万块钱。
现在我多次给A打电话,他说公司因资金周转不行,他已经失去了将公司办下去的信心,要不就把公司给我,让我经营,要不过段时间公司就关门。总之是他拒绝再提付钱给我之事。公司目前还在正常生产,只是亏损的钱都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的。
我现在的问题是:1.凭A写的字据“2010.元.28付两万元整,春节前将全部余款付清。”能否说明他同意我的股份转让给他?
2.B在工作期间出现的那五万块钱无字据的失误,但我在会计凭证里已经找到证据,能说明这五万块钱的事实吗?
3.A写下的工资付款及他写的欠条上,这个钱是去法院还是去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4.如果A已在工商局将大部分股份转入他的名下,但我没签字同意,这算有效吗?
先谢谢大家了!请尽量给我详细的解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e888(湖北-鄂州)
提问时间:2010-03-28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