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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使用劳务人员时间的问题。本人于2017年2月进入公司成为劳务工
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使用劳务人员时间的问题。本人于2017年2月进入公司成为劳务工 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使用劳务人员时间的问题。本人于2017年2月进入公司成为劳务工,由人力公司派遣至一家国有企业,于2月签订劳务合同三年,因为公司规定须工作满一年才能参与转正考核,所以2018年一共两次考核机会,并未有我(基本是一些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本人于工作期间并无任何违反规定和任何不良表现,切多次获得过表彰奖项。时至今日已两年半,公司于7月先后两次裁员。由于我进来时间过长,表现优异并未出现在裁员名单内,现在的问题是我得劳务合同2020年2月正式到期,可是却一直迟迟不给转正,说好的一年两次也被公司效益不好为借口一直延后,请问公司这样存在法律责任吗?是否可以仲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9-08-06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