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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房地产买卖契约的疑问

关于房地产买卖契约的疑问 我签了一份买二手房的合同(2.28日签),情况是这样的我买的未满五年的二手房,房东同意到满五年那天过户(9月27日到期),合同上也注明了在10月10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贷款)。签合同当天交了2.5万元押金,(房东写了收条并签了字)。但当时房东要求我们在这份合同签订当日起30日内将连定金15万元交给她。我们当时不懂这个就同意了,但是房东要到过户那个时候才搬出来把房子让给我们。也就是我们还要等6个月才能拿到房子。我们回来的时候发现合同上付款方式那一条写着自签订合同起30日内将连定金壹拾伍元交给房东。(注意是壹拾伍元不是壹拾伍万元)我回来听朋友说多是房屋交付前才给首付的而且首付也是交给房管托付中心的。(注:合同签好的时候也没有注明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合同有效吗?我可以要求重新签定合同吗?我现在能不能不交剩余的首付给房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wer68……(江苏)
提问时间:2013-03-0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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