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诈骗纠纷

诈骗纠纷 父亲2006年诈骗被判刑,诈骗款项去向不明,继续追缴非法所得,现在被害债权人把我和家人列为被告,要我们共同承担,并保全了我们的房产,债权人的理由是父亲和我们曾经是共同经营生意,把骗来的款项用在我们的生意上才买了这些房产,我看到父亲的判决书2005年通过假房产证和其他假合同多次骗到受害人,款项没有流入我们每个人的账号,我们的房产是1999年,1995年2003年买入的,2006年,房产证都不是父亲的名字,有的还是贷款,法院怎么能把我们一家人都列为被告并且查房我们的房产,难道不违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zl13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3-02 00: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