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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A处借款50万,其中B做担保,以B房产做抵押,口头约定50万借款还给B

我从A处借款50万,其中B做担保,以B房产做抵押,口头约定50万借款还给B 我从A处借款50万,其中B做担保,以B房产做抵押,口头约定50万借款还给B,B再还给A,几个月我把钱还给了B,B还打了收条,几年来一直B还A的本金与利息,A忽然以c的名义将我告了,我从不认识C,C提供打款单,和当时签的借款合同,借款人签字和手印都是C后填上的,判决下来把我列成了失信户,我可以告C或A虚假诉讼吗,请给予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9-08-01 06: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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