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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私人物品该怎么要公安才能还我

我的私人物品该怎么要公安才能还我 2012年7月2日,外地公安到我家那走了我和我父母的很多私人物品。理由是我前夫涉嫌盗窃。当时让我在物品清单上签了字但没有给我留一份。11月他们又到我们这里,我母亲和他们要东西时被告知马上给邮寄过来或者让我们去取。听说11月7日已经开庭,这几天给他们打电话,一个说换办案人了要找另换的办案人,另换的办案人说要等案件判决后才能给我。怕法院再要。我说咨询过律师我的东西与案件无关应该给我,这名警官说既然我找律师了那就找律师去和他们要,之后再打电话就不再接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为了尊严活着(河南)
提问时间:2013-03-0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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