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单位调动员工去另一场所工作,员工不愿意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单位调动员工去另一场所工作,员工不愿意 在一家汽车服务公司上班,本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未离职),还有几个同事也是在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现在要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协商赔偿一个月工资,单位不同意,只愿补交社保不远经济补偿,2013年2月26号(周二)到当地劳务所投诉调解,告知2-3工作日给我们电话,留滞时间较长,公司逼退我们,把办公室门锁上不让我们进去,今天又去劳务所,工作人员让周一再到这边处理,现在求助法律咨询,可不可以直接仲裁,我们劳动者申请补缴社保,双倍工资补偿和相应经济补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枝头春芽(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3-01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