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请问这属于敲诈吗?
请问这属于敲诈吗?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叔停车开门的时候没有注意行人,一个踩自行车的初二女生撞上了我们的车门,摔倒在地,脸部臃肿。当时我马上带她和她的父母去医院检查,最担心是伤及眼睛,外科,骨科,眼科都看了,也拍了一张片子,医生们均表示无大碍,没有骨折,不会伤及眼睛。后来医药费我们全部都垫付了。她的父母以日后如果眼睛或其他部位出现任何问题,都要找我们负责为由要挟,非要我们赔款,我们说如果由于这个事故出现任何问题我们都会负责,但是拒绝赔款。她的父母不接受,还威胁说让我们不能正常在当地工作。最后我叔为了息事宁人,给了她父母两千元,并签署了民事协议书。医药费总共才150元,医生也都表示无大碍,请问他们的行为属于敲诈吗?签署的协议书和医生的诊断书,拍的片子能否作为他们敲诈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即食面(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3-01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