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辞职9年了,单位还扣档案要钱,请问是否属于敲诈罪?
辞职9年了,单位还扣档案要钱,请问是否属于敲诈罪? 原集团公司倒闭,而我是在倒闭前辞职的,下属公司在倒闭的时候把我的档案拿走了,现在要求交管理费每月50元和所谓的没有服务满5年就辞职的违约金共3900元否则不给人事档案。昨天给了他们钱,请问是否属于敲诈?该下属公司现在已经改成股份公司上市,我要求提供当时的劳动合同他们也没法提供,只说是规定,不然就别拿档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vO188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7-29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