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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情况罪行重吗?约判多少年?

下面的情况罪行重吗?约判多少年? 梅山镇船冲村一男子夜闯当地信用社,自称身负炸药,要炸金库。信用社工作人员经过周旋得知嫌疑人的求财目的后,自筹2000多元给其并将其成功支走。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全力追捕该犯罪嫌疑人。  骗开信用社边门  6月14日晚21:13左右,27岁的金寨县梅山镇船冲村郭某身背炸药、携带两把刀具,来到江店信用社船冲分社。郭某以到该社职工刘某家叙事为由,骗开了船冲分社的后院边门。  进入边门后,郭某立即将边门反锁,并对刘某说:“我砍了人,可能不得活了,快拿点钱给我。否则我就将信用社炸掉。你不要报案,我要是听到警笛声,我就引爆炸药。”刘某看到郭某浑身沾满血迹,左袖口内还藏有刀具。  这时郭某右手持打火机,嘴里叼着香烟,身上背一挎包,包口露有导火索。见此情景,刘某顺手按住郭某左手,夺下袖藏凶器,并对其进行劝导,稳定其情绪。  筹钱支走嫌疑人  随后,刘某与郭某在分社边门的通道内进行了长时间的周旋。在明确郭某求钱的目的后,刘某答应给郭某筹钱。刘某和其妻子各自拿出口袋里的700元和400元,并从附近的饭店老板处借来1000元。经过近2个小时的周旋,在拿到2100元现金后,郭某骑上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  随后,刘某分别向江店信用社和船冲分社的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向当地警方报案。  当晚金库确有现金  6月17日,记者在船冲分社采访时了解到,事发当晚,该分社有两名值班人员。在刘某与郭某长达近2小时的周旋中,值班人员对发生在边门通道内的情况毫不知情。记者还了解到,该分社确有金库,事发当晚存放有现金。  在船冲分社,记者看到,该社职工就住在营业大厅楼上,职工家属就是从营业大厅右侧的边门进出。江店信用社陈姓主任告诉记者,船冲分社大门口有监控设施,可以监视营业大厅门口的有关情况,但边门没有监控设施。  警方正全力追捕  金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负责人周俊告诉记者,14日晚23时左右,江店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接到报案“有人抢劫信用社”,在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所骑摩托车特征后,一部分办案民警在附近路口进行查控,一部分民警随即赶往郭某住处。民警赶到郭某家后发现其摩托车已停放在家里,郭某本人已不知去向。  就郭某所说的砍人细节,当地警方也展开了调查。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郭某砍了人。警方分析认为,郭某当时说“砍了人”可能是想吓唬刘某。  金寨县公安局负责人李春生表示,警方已基本掌握了郭某的相关情况,并上报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网上追逃。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作者:鲁皖 王永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3674……(安徽)
提问时间:2010-07-0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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