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17年前校园欺凌我如果告到教育局,可以帮我采纳同学证词吗
17年前校园欺凌我如果告到教育局,可以帮我采纳同学证词吗 17年前,高中,有一次每个班一些人去体育馆看比赛,有个学生当大家面,指着我头骂,揪我耳朵把我赶出体育馆,这是当年大家都看见的事情,还有一个人经常当着全班的面骚扰我,众目睽睽之下抢我座位,躲在背后对人头打,班主任不作为。以上2件事情造成我高考落榜,当年没有法律意识,已经过去17年了,我现在如果向教育局反馈,能不能让教育局去了解我当年同学的证词,当年很多同学都看见的。另外,班主任在课堂上骂学生,滚出去,语文老师当着全班的面上课的时候说“女性,裙子掀开是下体”,全班哄堂大笑,这些事情,我相信我的同学都还记得,可以告教育局吗?可以让教育局去采纳学生的证词吗?这些恶霸学生和老师,能不能以我没有证据为理由,起诉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zuxi(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9-07-18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