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18年前校园欺凌
18年前校园欺凌 高中,高一的时候,上语文课,语文老师当全班的面说“女性,裙子掀开是下体”,当时全班哄堂大笑,2016年同学聚会还聊起过此事。然后因为我语文基础差,天天公开全班面前语音提高八度批评我,全班面前刁难我,还让我上黑板造句“我是什么”,严重侮辱人,搞得我无法立足班级,有人敢众目睽睽之下抢我座位,碰到学校的匿名评价老师的活动,忍无可忍写了语文老师一句,不说普通话,三番四次全班面前批评学生,(实际上,经过现在我的调查,很多此语文老师的学生反映,听不懂这个老师的普通话。)班主任不经调查,跑全班面前指桑骂槐骂我就是坏,然后开始处处针对我,默许人抢我座位,班上有个扒手一样的学生,天天躲在人背后,我一和别人说话,它马上对人头打,整个就是歹徒,扒手行为,造成我高考落榜,班主任不但不管,对我家人说同学之间打打闹闹不是很正常吗?还把这个骚扰人的学生推荐给重点大学。体育馆活动,还有学生当着体育老师的面指着我头骂,揪我耳朵把我赶出体育馆,体育馆有全年级的人,我们班很多人都看见的。此事造成我精神严重受刺激,当年高考落榜,当时没有法律观念,没报警,现在已经写信投诉中学校长,但是班主任不承认此事,还说要用法律手段来追究我,我想问下,如果我投诉教育局,教育局可以帮我去调查当年同学的证词吗,如果老师不承认,可以告我吗?语文老师明明是违反教师法,对人人身伤害的,明明就是少年犯的行为,体育老师对于发生在眼皮底下的人身伤害不闻不问,也是违反教师法的,时隔18年,我还能投诉教育局吗,老师不承认怎么办,可以告我吗?我可以告当年的语文老师上课侮辱人吗,他现在80多岁了,我同情他年纪大,20年没投诉,可是,没人同情我高考落榜,我为什么不能告?另外,我可以告班主任吗,以什么理由告?两个人身伤害的同学,我可以告吗,时隔18年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zuxi(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9-05-22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