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试用期三天,在公司上班两天,感觉工作不合适,提出离职离开公司
试用期三天,在公司上班两天,感觉工作不合适,提出离职离开公司 试用期三天,在公司上班两天,感觉工作不合适,提出离职离开公司,公司人事没安排解除劳务关系,4月17号离职,5月11号打电话告诉我公司为我购买社保,需要交纳4.5月份两个月社保,人事说如果我不缴纳这部分费用,劳务关系转不到下一家公司,不给我解除劳务关系。本人去社保局查询到社保信息是4月18日给我购买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缴纳这部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略(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9-07-15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