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医疗纠纷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你好!请问现在广州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哪个?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社保局所批下来的生育津贴除掉我产假期间的工资外多余的钱公司没收而不发放是合法的吗?(广州的社保)
我去了社保局问:得到的答案是(你的公司好,肯将剩余的钱给你就给你,公司不给你就不给你,剩余的钱是社保局奖励给公司的)这合理吗?我要回剩余的钱又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yjfhjl(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2-26 18:42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急于求证生育津贴问题
4个回复
生育津贴
8个回复
生育津贴与工资问题
6个回复
生育津贴辞职还给吗
3个回复
北京生育奖励假和生育津贴问题
2个回复
先生了孩子后领的结婚证,还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6个回复
企业私吞员工生育津贴
1个回复
有关生育津贴的问题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