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56岁的深圳私企女员工,未办理社保,工厂采用手段逼员工离职并有纠纷,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56岁的深圳私企女员工,未办理社保,工厂采用手段逼员工离职并有纠纷,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56岁的深圳私企女员工,未办理社保工厂采用手段逼员工离职并有纠纷,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经私下该厂人事经理协商一次未果?请问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是否能要求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UNG1……(广东)
提问时间:2013-02-2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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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良律师 VIP2013-02-25 11:43
可以求经济补偿。
追问:谢谢回复,另我想确认一下56岁已达退休年龄是否真能要求补偿,刚有一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已与厂商协商过一次,所有内容均有录音,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我如需帮我母亲维权的话最好采到哪种方式
回答: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刘律师,您好!请问这种补偿会有哪几个方面,该厂的加班费未按劳支法规定执行,这个可以要求,还有就是无法继续在该厂工作,解除劳动合动接每年一个月赔偿这两点是不
回答:社保也可以要求补交或者补偿
追问:这几天会去劳动站申请仲裁,请问能否告知相关程序?如果劳动仲裁无果,可否请刘律师您代为诉讼?费用需多少?需提供哪些证据?
回答:准备好你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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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之间属于什么用工关系了。
追问:我是帮我母亲咨询的,07、08年有签劳动合同,09-13年未签劳动合同,上次我有去与该厂人事经理协商过一次未果,但有录音,是事实全日制劳动关系,我母亲现在还在该厂不敢自行离职
回答:按你的叙述,2008年前单位有与你母签订劳动合约,2009年起未签合同的原因是你母已到了退休年龄(国家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足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未办退休手续属于原劳动关系延续,责任在单位;二是退休后原单位回聘。因为你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适用劳动法。为此,09年起单位可以不签合同,不用缴纳社保。至于劳动报酬(包括你说的加班)得按约定执行,也因为是处于退休年龄的缘故,很难得到保障,没有约定的“吃亏”的当然是劳动者。
追问:谢谢您的回复!2009年起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工厂亦未通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这个责任是不是在工厂
回答:可以这样,单位的做法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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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追问:谢谢回复,因工厂威逼,我母亲只能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工厂未按劳动法执行加班薪资,这点可以要求补偿么?另是否可要求每年补偿一个月薪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是否要求补偿?
回答:1、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加班工资。
2、如果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赔偿金。如果是自己辞职的话,工厂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