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给部门主管申请年后上班需要延迟5天,但人回公司补假条,人事部不允许,要按矿工处理,公司这样做法是
旷工一日扣三天工资本身就不合法。最多只是旷工之日无薪。至于按照旷工还是请假,要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你属于那个级别,请假的批准权限在哪一级?
举证是关键,主管当时批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