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象这种情况。该去何处伸冤!
象这种情况。该去何处伸冤! 我弟弟在10月28因为一些纠纷与人发生矛盾,后给人追打至左眼摘除。当时是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在我弟弟医院做完左眼摘除手术后。经过他打听了解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于11月16日晚带派出所的民警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当时经过当事派出所的了解。也已经有三个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后经查看(在事发地点附近有好几个摄象头)后将犯罪嫌疑人审问拘留了一个月。派出所也通知我们说证据已经足够逮捕于是在11月18日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但检察院将案件推回派出所。经过了解检察院说因为定的是轻伤!今天去了解又说因为证据不足。证据不足有(受害人当时喝过酒,事情经过了24天才抓到犯罪嫌疑人,证人笔迹不清楚嫌疑犯还没承认)而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我现在该怎么做!(怕他们不了了之)
请问:1,我现在该向那个部门诉讼!2,我可以向那个部门要求重新鉴定伤残等级。3,在这些证据前我可以要求他们再次逮捕犯罪嫌疑人吗?
请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俊佳(广东)
提问时间:2008-12-19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