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7年和一个供应商签订了总价19200元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付了3200元订金
2017年和一个供应商签订了总价19200元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付了3200元订金 2017年和一个供应商签订了总价19200元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付了3200元订金,安装好按合同约定付了5000元,再后来到了支付尾款的时候,公司多付了8200元,一次性付了19200元,前面的8200元是我个人账户转账的,有微信转账记录,后来联系供应商,其否认此事,期间我有电话录音,他承认收到了我的8200元但是扯皮说给另外一个同事,请问目前起诉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吗,或者只要姓名,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类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日鑫月亿(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9-06-29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