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发现被骗后分手,对方写的补偿欠条是否有效
发现被骗后分手,对方写的补偿欠条是否有效 我2012年3月和陈某在一起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前是网友,一直网恋,此时发展到现实),5月底无意中发现陈某有妻女,但已分居很久了(陈某哭述和妻子感情破裂,因为怀疑妻子和别人有染,后爱上另一个女的,为此女离家出走,但那女的骗了他的钱后分手了),让我不要怪他,鉴于此,当时我轻信就让他回家好好对妻女,此事就算了,但必须坚决分手。
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我找到陈某,在9月初引产,由于体质差,打胎后引发感染,自费花了三万多治病。引产时陈某打了2000元给我,并亲自照顾了一个月。期间陈某多次要求复合,说自己已经在起诉离婚,我说骗子害惨了我,为此我失去了出国留学的机会,还打胎,不可能原谅。陈某表示他愿意补偿,自愿写下欠条,表示于2012年12月8日前还钱,欠条里时间金额都写上了,原因则没有写明。11月下旬,陈某与其妻子离婚,后又想与我复合,我告诉他只有债务关系了,让他准备还钱就是。因此陈某翻脸,一直说没钱不还。我告诉他如果不还我也不会怎么样,把此事告知他的亲友,让大家看清他真面目,因此2013年2月1日陈某找到我面谈,表示过了春节,最迟20多号就还钱,此次没写欠条了。
后来经我调查,陈某骗过很多女的,大怒,决定报案,要求他还钱,我不知道此条是否有法律效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ftsj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2-24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