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代理和派遣的公司的纠纷!

代理和派遣的公司的纠纷! 我是来自陕西的寒假工招工代理,我总共通过苏州诚光劳务派遣公司给苏州华硕输送50多人,过去之后,苏州诚光劳务派遣公司把我们通过山西运城金硕源劳务派遣公司介绍进厂,所有人与山西运城金硕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协议,提前我和苏州诚光劳务派遣公司口头协议要给去的人报销返程车费,马上要开学了,苏州诚光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兑现承诺,之后,苏州诚光劳务派遣公司客服说当时负责接我们的招聘专员已经在12月办理离职,无法解决,联系山西运城金硕源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山西运城金硕源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我们也无法联系当时苏州诚光劳务派遣公司的那个人,
主要问题是:车费无法报销,离职时间多出5.6天,而且已经开学了!
1:苏州诚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2年度工作制度规划
(3、员工离职期间,为减少公司信息流失量!员工个人所用手机,在离职之日必须交予公司,公司将为其重新购买手机号!原招聘手机号码必须留在公司内部!)疑点:如果在12月离职,那么我们是如何在1月16号联系的,而且有短信来往!
2:山西运城金硕源劳务派遣公司具有在苏州的劳务派遣资格吗?
我没有和诚光劳务签订书面协议,请问如何解决此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s3490……(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2-22 15: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