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计划内怀孕,身体不适,请病假,单位不准假
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不合法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补偿
单位说法不合法,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单位做法错误,有医院开具的建休证明就可以休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照最低工资的80%计算。单位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流产费用由社险承担,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由社险支付。
(一)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
(二)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
(三)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四)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完全可以仲裁单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