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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一下,我去年11月份,跟一家旅游景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面当初写明了做市场策划总监一职

咨询一下,我去年11月份,跟一家旅游景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面当初写明了做市场策划总监一职 咨询一下,我去年11月份,跟一家旅游景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面当初写明了做市场策划总监一职,后来入职之后先后做了市场营销副总监,人力资源招聘总监,温泉负责人兼招商负责人,但是这些都是老板口头上说的,没有任何文件下达。当初合同上面试用期是13000元,转正之后是17000元,转正的唯一条件有两个,市场营销部人员架构完成和景区业绩有明显提升,这两条第二个月都已经完成了。然后从第二个月开始就没有按时发放工资,之后更是已全名营销温泉卡为由,扣工资,导致我每个月都得去财务借款生活,借款金额5000元。一直到五月份正式离职,但是公司拒不承认我五月份的工资,还有因为我曾经做过公司人力资源,所以我知道我们所有人的劳动合同没有盖章签字给我们,请问我现在已未盖章劳动合同这个事由找之前公司可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9-06-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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