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食品明明违规生产,法院却认定其符合标准怎么办?
食品明明违规生产,法院却认定其符合标准怎么办? 一、有关事实:
1、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是2013年的,证书有效期到2018年;
2、产品于2016年生产,未取得卫生部安全性评估审查、未被卫生部许可生产,违反《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3、产品标签按证书标签规定标注,与2014年卫生部公告规定不相符,违反《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项);
二、法院认定,该保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理由:1、涉案企业按照证书规定标注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2、产品未违规生产经营。
三、不服理由:1、该产品用新食品原料蛹虫草作原料,于2016年生产,但未取得卫生部安全性评估审查、未被卫生部许可生产,违反《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法院认定其生产不违规,不符合事实;
2、该证书于2013年获得核准,但《食品安全法》第五条于2015年10月才施行,该证书并非第五条施行后才核准,法院认定按照证书规定标注标签,符合第五条规定,显然没有事实依据;
3、该证书与2014年卫生部公告规定不符,卫生部公告是强制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于2016年生产,未按公告规定标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4、法院只认识到产品是保健食品,要按照证书规定标注标签,未认识到产品含有新食品原料蛹虫草,应当遵守新食品原料的有关规定。
5、有证书才可生产,但可以生产,不等于不要遵守法律法规。这就好比,你有驾驶证、行驶证,可以开车,但可以开车,不代表你不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对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d168(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9-06-14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