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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没有实际损失的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因退房而到导致退家具是否适用情势变更?

没有实际损失的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因退房而到导致退家具是否适用情势变更? 我于5月9日在尚品宅配全款定制全屋家具共计八万四千两百元,当时签订了订货合同,但具体方案报价单没有签字确认(签字后才能下单生产),后来由于家中老人重病需要资金治疗申请了退房(已向对方提供退房证明和退款到账纪录,开发商没有要求违约金),不再需要家具于5月20日提出申请退款,由于合同上注明了方案报价单为合同附件,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我认为合同不完整,没有生效,但对方坚持已生效,并索取40%违约金,订货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是关于退换货的,但家具没有下单生产实际不存在,对方也没产生实际损失,后来经过多次协商对方将违约金比例调整为20%且不再沟通,鉴于前期跟设计师多次沟通方案,愿意补贴一部分设计费用(实际上商家宣传的是免费量房免费设计免费出方案),但目前的索赔金额还是大大超出了预期,鉴于此,应该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对于没有实际损失或损失很小的情形,违约责任应该如何界定?还有是否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请求各位律师给出指导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nafa……(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9-06-1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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