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菜市场内店铺着火,商户损失严重,市场管理部门应不应该给予赔偿
菜市场内店铺着火,商户损失严重,市场管理部门应不应该给予赔偿 年前店铺深夜着火,损失达6、7万。经检查是店铺内一电子秤着火引起。该电子秤所插开关曾经多次爆出火花,自燃。对此店主多次找市场内的电工修理,换了好几次开关。针对这个情况也向市场管理部门说过,但市场方未给予重视。火灾发生过后,店主像市场方索赔,市场方不予赔偿,认为“店家未关总开关所以导致了这个问题,所以应该店家负责”。针对这个问题,究竟市场方应不应该赔偿呢?
备注:1、该菜市场是私人所有,并且市场管理部门没有买保险
2、店主所找电工没有正式电工证书,但是这个电工是市场内默认的电工,各店铺有问题基本都找他。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uthru……(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2-18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