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求助
1 "征求过我外公外婆意见后-写的我母亲的名字-"--视为产权已经合法变更,其他人的要求无依据,2 "外公"的反悔理由也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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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登记在你母亲名下,应当视为她父母都是同意的。
所以,我认为:你方胜诉的可能性大!
如果当时买房时,外公同意的,应该没问题的,详情可来电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售后公房纠纷的,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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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过我外公外婆意见后-写的我母亲的名字-"--视为产权已经合法变更,其他人的要求无依据,2 "外公"的反悔理由也无依据.
产证上是你母亲的名字,你母亲即是唯一的产权人,其他人包括你外公外婆都没有权利主张分割房产。
对方起诉的话,届时,可以来电与我联系帮助你们处理。
其他人没有权利,该房归你母亲一人所有,当然你外公外婆还是有居住权的。
购房时承租人、同住人一致同意由登记你母亲一人为产权人,此后其他人包括承租人与其他同住人均再无权主张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