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在沈阳商业城在手扶电梯滚下。造成胸腔骨折。脑部外伤。请问商场有责任么?
只要商场尽到了必要的责任就无责。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类事件商场很难完全免责,顾客一方对事故发生同样负有一定责任.如果起诉,很难判断法院判定谁为主要责任人.
您好!
这个要看商场的手扶梯是否存在问题或者地面是否湿滑。情况不同,所以商场是否有责任也不一定。如果您方便,最好来律所或者来电咨询。这样可以给您更具体的解答。
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