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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公司的加班规定,现在很多公司都没加班费该叫加班补助,找劳动仲裁管用吗?

我公司的加班规定,现在很多公司都没加班费该叫加班补助,找劳动仲裁管用吗? 平日加班: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工作时间合计超过600小时的部分作为核算加班补助的依据。核算标准8元/时。(8:30-17:30是正常工作时间,中午午休一小时。18:30之后开始计算加班时间,且下班后强制要求加班,强行下班的罚款200-2000)。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作为存休,用于换休。请假存休余额不足按缺勤计算,3月底结算年存休余额,存休余额作为核算加班补助的依据。核算标准8元/时。(3月底结算的是上一年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存休余额。)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q2903……(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3-02-17 09: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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