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如果没有构成轻伤,是否可以告被打者
如果没有构成轻伤,是否可以告被打者 对方跑到家里打人,打伤人,本来村委会已经在协调解决,但是对方没过多久,不动声色。喊着一群亲戚朋友带刀入室打砸。引起民愤, 民从群起攻之,对方伤的不轻。对方的亲戚有势力。有人在公安局当官,报警当天,并没有制止这个行为,也没有抓人,反倒是保护着对方。第二天就把人放了,现在对方继续正常上下班,还十分挑信。扬言不让我们好过。还要告我们,现在警方要去拘留家人。应该要怎么做?
这个行为是否属于公安局的不做为。包庇并偏袒对方。
对方一直很嚣张,以前就有过类似情况,但是因为是兄弟,所以都采取了和解和原谅。
家母当时就差点休克,送到医院输氧,当时检查没有什么情况,但是一停止输氧,就呕吐不止,如没有构成轻伤,是否可以告被打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opysu(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2-16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