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恶意想致人死地结果而又没有构成轻伤该如果量刑
恶意想致人死地结果而又没有构成轻伤该如果量刑 7月3号晚上十点半,因为私人问题我在毫无防范之下被人砍了5刀,其中一刀是在脖子下面一点点,缝了7针,另外手臂上面的一刀缝了3针,其余3处轻微的没有缝针,送医院时医生说稍微偏左点点就会失血过多无救,公安机关也拍了照片证据。并且我的车也被砸坏,我报警了,还向公安机关说了犯罪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今天上午我去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他们说太忙还没有着手处理此事,人跑不掉的。我还问如果我发现犯罪人能不能报警抓人。答复是没有传唤不好抓人。交我别担心抓人的事情,他们公安会处理的。叫我在家等消息,可我医药费要钱,车子修理也要钱,而最重要的是犯罪人还逍遥法外。我想寻求法律保护可又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望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剑12345(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7-05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