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级工伤,现在仍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要求赔偿18.6万是否合理?
您好,一、根据你的陈诉,本案是以雇佣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的;根据你所述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律师仅就可能不合理的提出意见;
二、本案,最大的赔偿是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20860.6元。其中,残疾赔偿金69514元没有争议。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而非按被扶养人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因此,法院按广东省的标准计算也没有问题,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合理主要看被扶养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如果被扶养人有生活来源(比如有退休金的)的,则不应当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对于精神慰问金10000元是否偏高,则须根据广东省当地的判决标准认定,因为,全国各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不一样,比如在市场上,10及伤残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00元;
四、关于护理费,一般情况下,法院只支持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须有医院医嘱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否则,不会支持出院后的护理费。根据你提供的住院伙食费25*100=2500元,住院天数应为100天,为什么法院护理费会支持115天。是否有医院医嘱或鉴定机构关于护理期限的鉴定意见?如果满意,法院多支持15天就不合理;
四、本案,法院的法院是否合理,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因律师不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此,不能更准确的进行判断;
五、如果本案还没有生效,你们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已经生效的,你们不服判决,只能在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9-05-19 22:57
补充:一、如果判决已经生效2年,你们只能申诉;
二、法院可以咨询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法院一般不会拍卖。
补充:“比如在市场上”应为“在四川省”
这是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诉讼的
对判决不服可上诉,判决结果与庭审效果及举证技巧有关。
对判决不服可上诉,判决结果与庭审效果及举证技巧有关。
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处理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最大利益。咨询工伤认定部门,劳动工伤鉴定部门作鉴定。没买工伤险的话由公司负责承担赔偿事宜,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最好委托律师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按照我的经验不合理的有1、骨折没有内固定(十级工伤一般都没有,有内固定的骨折一般都是九级伤残),没有后续治疗费用。2、护理费过高没有司法鉴定的一般只给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3、十级伤残误工费应该是90天,按照当地的社评工资计算(不能按照每天300元),16110元工资赔偿还不多。4、工伤没有精神抚慰金。5、赡养费前提是他母亲丈夫没有工作没有其他收入。7、一审判决收到后15天没有上诉二审,不能在二审了,可以在收到后半年内申请再审。8、上述赔偿问题最大的就是“赡养费”。9、十级伤残在广东应该赔偿10多万元是正常合理的。10,夫妻共同财产有你父亲一半,法院会执行的,你父亲包工挣钱应该是家庭收入的来源吧,应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一、对于此类纠纷,首先需要明确几点,才能准确计算。
1、陈某与你父亲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下,因工作受伤,属于工伤。工伤的鉴定标准与赔偿项目完全不一样。实践来说,工伤伤残鉴定标准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也是。。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雇佣关系下,因履行雇佣工作受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还包括: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一般建筑工,临时用工性质,大多为雇佣关系。从你给出的上述赔偿请求来看,也是从雇佣关系按人身损达来赔偿。。。相比之下,雇佣关系对你父亲赔偿有利。
2、按城市标准还是按农村标准计算?包括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工伤标准是不区分城市或农村标准的。而雇佣关系需要区分。被抚养人也需要区分城市与农村标准。
按2016年的标准来说。10级伤残赔偿金,城市为69514元,但农村为26720.8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应该按被抚养人经常生活地,也需要区分城市和农村标准 城市39002元 农村为19382元。
二、如判决确定赔偿数额后,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执行,至少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会被执行。
三、就本案而言,你给出的信息有限,无法准确计算。初步来看,有很多关健因素没有确定。
1、 伤者应该按城市标准计算还是按农村标准计算?他的户口性质与城市生活时间,收入来源等等情况来判断。。
2、被抚养人年龄,家庭情况,是否有收入来源,户口性质,长期居住城市还是农村等等。
3、住院期间伙食费按100天计算,为什么护理费要按115天计算?
4、误工费是否按建筑业计算?计算的误天天数是否准确?
5、精神抚慰金是否偏高。
6、法律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自身有重大过错应该减轻雇主责任。责任比例分配如何?
四、对于判决来说,已经生效,不存在二审。就算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对于伤者在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就算申请再审,也不停止执行。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具体金额,要经过律师的计算
可以起诉
已经晚了,你们主动向法院提供房东的财产线索,早日赔偿给伤者,那你的父亲还可以不受太大影响,最多房东再找你父亲承担一部分了。
搜集证据及时起诉